“一”是明確了一個責任,明確規(guī)定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日常清潔工作、各種辦公用品的維護和所屬財物的保管工作均由大學生村干部負責。
“二”是納入兩項考核,將場所建設工作納入到考核大學生村干部工作項目和年終考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成績中。
“三”是制定了三個標準,85個新建的活動場所達到規(guī)范化、功能化、美觀化標準,6個新改造的場所達到實用化、綜合化標準;舊的、面積小的場所達到整潔化標準。
“四”是建立了四項制度,制定具體責任人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使其真正發(fā)揮基層組織建設的陣地作用。(通訊員 永勝 祥亮 亞玲 志堅)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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