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過期食品去了哪里?在受檢的四家超市中,竟然沒有一家超市的負責人能夠說清楚這些過期食品都去了哪里。而記者暗訪的結果更是讓人感到觸目驚心,對于過期食品的處理,不是改了日期重新上市,就是降價處理給了小餐館。而無論哪種結果,都等于是把過期食品又賣給了消費者。顯然,衛(wèi)生、質檢、工商、消協(xié)等部門,都不應忽視這一問題。但誰來負責牽頭,把這件事做好呢?
權力不作為,權利就要受到侵害。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則政府的職能部門必須及時建立過期食品監(jiān)控機制。對于一些由企業(yè)生產(chǎn)的食品過期的,應建立嚴格的“召回”制度;對于商家自制的熟食等,應該有透明的監(jiān)管體制,不能給商家和企業(yè)留下“做手腳”的空子,而讓消費者永遠蒙在鼓里。(秦春蘭)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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