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近年來,古縣堅持把推進村級活動場所建設作為農(nóng)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nèi)容,采取“三個度”,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加大力度,規(guī)范“建”。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按照新建一批、改(擴)建一批、修繕一批“三個一批”的思路,對無活動場所和“危舊狹小”活動場所進行新建和改擴建,對年久失修、設施陳舊的活動場所進行修繕,采取“縣財政投入一點、包村部門幫扶一點、村集體自籌一點”的辦法,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
二是健全制度,嚴格“管”。明確村級活動場所縣、鄉(xiāng)、村“三級”管理體系,鄉(xiāng)鎮(zhèn)黨委是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主管單位,全面負責轄區(qū)內(nèi)活動場所的管理工作;村黨組織負責人為活動場所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對活動場所的管理使用、維護維修和安全負全責;縣委組織部將不定期對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三是發(fā)揮功能,靈活“用”。充分利用村級辦公活動場所現(xiàn)有條件,堅持“一室多用”,不斷拓展村級辦公活動場所的服務功能,把村級活動場所作為脫貧攻堅的主陣地,打造成黨員活動中心、村民議事中心、為民服務中心、教育培訓中心、文化活動中心等服務功能。(付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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